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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主角"珍"(Katherine Heigl)從小的興趣就是當伴娘幫助別人得到幸福,
導致她一生都在成就別人的快樂,當了27次的伴娘,卻茫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幸福在哪?
她一直愛慕她的上司"喬治"(Ed Burns)並把愛深藏在心底,
不過喬治卻對珍的妹妹"泰絲"(Malin Akerman)一見鍾情,甚至論及婚嫁!
幸好在最後找到她一生可托付的對象"凱文"(James Marsden),
才穿上第28件,由自己當新娘主角的禮服!

為什麼會有27件禮服?這說明了女主角有著不懂的拒絕他人(濫好人)的性格,
導致她成為27次的伴娘!更誇張的還有一天當2次伴娘而到處趕場的情形。
凱文發現這個問題,並教她要懂得向別人說:不!
也許因為珍的母親早逝,造成她養成喜歡照顧別人的習慣,
把別人都照顧的好好的,卻忽略掉自己的幸福。
她的上司喬治也是常常利用她不會拒絕的個性,而得到公事上的好處。

所謂會吵的人才有糖吃,不懂的為自己爭取權利的人只是累死自己又得不到人同情。
這部電影帶給我的啟示很深~因為我就是像女主角那種個性的人!
自己的幸福(不論在工作或感情上)都是要靠自己去爭取,
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拒絕,不是一昧的概括承受(希望自己能做得到)!
說不定哪天我寫個<27歲奇男的秘密>給我自己,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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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ye198103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